彬县职业教育中心
教学人员“延时津贴”发放办法
为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加大多媒体教学,强化“创设情境,再现形象”的教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充分体现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延时津贴”的定义
“延时津贴”是指科任教师课时津贴,即科任教师完成备课、上课、批阅作业、辅导这一过程所得的课时津贴。
二、“延时津贴”发放范围
所有科任教师及兼课处室人员。
三、“延时津贴”发放标准
1、“延时津贴”发放标准按校内职称发放,其标准为:学科带头人20元/节,教授18元/节,副教授16元/节,讲师14元/节,助讲12元/节。实训课按70%计发,兼课处室人员按现有国家评定职称对等校内相应职称对待。
2、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设权重系数,代课班级平均人数在30—50人的按标准全额发放即权重系数为1.0,平均人数在30人以下的权重系为0.9,平均人数在50人以上的权重系为1.1。
四、考核发放办法
延时津贴的考核发放分为过程考核和终结考核两部分。过程性考核占标准的70%,总结性考核占标准的30%,
过程考核
过程考核是指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教学督查,教学过程各环节是指备课、教案、课堂教学组织、作业、辅导。依据教学督查结果对出现的教学失误、教学事故、恶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教学失误是指已经对教学产生了负面影响,但影响较小的行为。教学事故是指对教学产生了负面影响,影响较大的行为。
从过程检查中发现的教学失误、教学事故由各系主任负责及时进行处理,并找相关教师谈话,限期改正,处理结果报教务处主任审核,当月兑现。
(一)教学失误
1、预备铃响后不能到达教室门口。
2、实训学生不整队、不提前到达实训室。
3、无教学计划、无进度表、项目不全、不按节备写。
4、教案备写成简案。
5、作业不按节布置、批改不及时、不纠错。
6、无板书、上课胡吹冒撂。
7、不关闭手机,上课接打手机。
8、挖苦、热潮冷讽、侮辱、谩骂学生。
(二)教学事故
1、教案落后于授课。
2、无教案。
3、旷课。
4、私下调课。
5、不论大小堂,上半节课,以给练习时间为名歇半节课。
6、学生睡觉、聊天、接打电话、玩纸牌或游戏。
7、学生追逐撵打、互殴,发生学生伤害事件的一律视为恶性教学事故。
8、不论何种理由变相处罚、殴打学生。
(三)恶性教学事故
1、不能妥善处理课堂突发事件,发生师生吵架斗殴事件。
2、实训课违反操作规则发生一般性受伤事件。
3、发生重大伤亡事件,不论谁是谁非一律视为特大恶性教学事故。
(四)处罚
教学失误每次扣除本节课时费并处以10元罚款,检查当日立即兑现。不愿兑现的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学事故出现一次,当月降等发放,出现两次取消本月考核,出现三次,从第三次发生的月份起,本学期降等发放。恶性教学事故出现一次,取消本月考核,出现两次停课,复课后,从第二次发生的月份起,本学期降等发放。(校内职称为最低档的,降等后的发放标准为10元/每节。)出现特大恶性事故的,立即停课,根据事件程度按行政问责管理条例或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终结考核
终结考核是指学期末考核,学期末考核分为过程考核结果、学生评教、考试成绩三大部分。其中过程占30%、评教占30%、考试成绩占40%。按考核成绩同一校内职称内分为A、B两类,A类占70%,考核系数为1.1;B类占30%,考核系数为0.9。
五、几点说明:
1、本“延时津贴”属正常上课津贴,其它如加班、国示建设等按照其它相关规定处理。
2、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由专业系负责考核,管理津贴每月平均按100元发放。
六、本办法从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